与装修商的纠纷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去年底我雇了一位朋友介绍的华人装修公司,准备把老旧的房子彻底改造一番。与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谈了后,对他印象很好。价格谈妥后,就决定全权交给对方施工。由于对对方的信任,我们只有口头上的协议,没有请律师做详细的书面合同。
装修刚开始,一切顺利。 我也就放心地付给他施工费和材料费。渐渐的施工进度慢了下来,质量也让我非常不满意,双方闹得不太愉快。有一天对方要求我将尾款全数付清,他才会继续施工。我们不同意,对方就告诉我们,限时再不付款,他就会到县政府去申请对我们房子的留置权。他有留置权后,我们房子就卖不掉了。
请问什么是留置权?装修商真的可以这么容易不经过法院,就申请到对我们房子的留置权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留置权就是英文所谓的LIEN。 留置权是一种告诉大家你欠对方钱的通知。留置权是公开的记录,一般都在县或州政府存档,谁都可以查得到。它的应用不限于不动产,债权人对于汽车、游艇、办公设备等等都可以申请留置权。
任何财产名下有了留置权,就很难买卖。没有人愿意去买有留置权的房子或商品。留置权的申请简单而且便宜,想要消除留置权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除非你与债权人理清你们之间的债务纠纷。
大家要注意,装修商要在你的不动产上申请一个留置权,将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困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想要预防与装修商之间的纠纷,而导致留置权的麻烦,最好的办法是事先请律师拟定详细的书面装修合同。合同里面写清楚需要装修的项目、使用的材料、施工的期限以及工程材料的费用等。
如果一旦装修商对不动产申请了无中生有的留置权,当然没有人愿意付自己没有欠的钱。这时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向法院提出取消留置权的诉讼。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就算去了法院,公说公有理,还是不容易解决,不但花钱而且进出法院,浪费时间。
我们无法阻止装修商申请留置权。可是如果有完备的书面施工合同,那么对于无理的留置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就容易多了。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