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安金的新规则
一年前,我在《领取美国社保和参加老人医保中的窍门》一文中曾提到“美国社保网站建议的最佳方案是:夫妻一方尽量推后领取社保,而另一方可以提前领取配偶的一半。等双方都到了全社保年龄,可以再改选当时的最佳方案”。谁知计划没有变化快,美国会刚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的新法案(从2016年5月1日起)把这条路给堵死了。
原来的“最佳方案”是基于社安法的下述三条:
1.受益者在“满退休年龄”(简称 FRA,现在是66岁)之后可以延迟领取社安金。在70岁之前,每推迟一年,社安金增加8%。
2.美国政府规定夫妻二人之一可以选择领取自己的社安金,也可以选择领取配偶(FRA)社安金的一半(如果夫妻一方没有领取社安的资格,没资格的一方只能选配偶的一半)。
3.受益者可以暂停领取社安金而让社安金继续增长(到70岁)。
新法案没有改变上述三条,改变的是由上述三条衍生出来的两条“最佳方案”:
1.夫妻之间收入特低或不够资格(工作不够十年)的一方可以先开始领取其配偶FRA社安金的一半,而其配偶推迟领社安金,让其社安金以每年8%增长。这一条可以通过其配偶“申请并暂停”(file and suspend) 来实现。
2.夫妻之间低收入的一方可以提前领取其配偶的一半,这期间可以让低收入者本人的社安金增长(每年8%)。等到70岁之前,低收入一方可以把社安金改成本人社安金的全份。这叫Restricted spousal benefits 或者是 “claim now, claim more later”)。这一条也可以通过其配偶“申请并暂停”(file and suspend) 来实现。
按照我的理解,这里关键的改变是“suspend” (“暂停”)。过去是,你自己“暂停”并不影响与你相关的其他人领取与你相关的社安金。现在是,只要你一停,与你相关的人都必须停。
“file and suspend” 和 “restricted spousal benefits” 取消的生效日期是2016年5月1日。如果你在此之前能够满足“最佳方案”,请抓紧时间办理。详见http://finance.yahoo.com/news/social-security-changes-hit-couples-125929117.html?soc_src=mediacontentstory&soc_trk=ma
尽管上述“最佳方案” 不管用了,夫妻间高收入的一方尽量推迟(到70岁)领社安金还是有好处的,主要原因是,一个人死后,幸存者可以改领两人中最高的那份。详见https://www.fidelity.com/viewpoints/retirement/social-security-rules?ccsource=email_weekly
– 原文链接: http://blog.creaders.net/u/9059/201511/239959.html#sthash.IVQujwvP.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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