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法院判决不满,可以上诉吗?

作者: admin2
2021年08月13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前些日子在小型法庭打了一个官司,我们觉得完全有理,很有信心,所以没有聘请律师,自己去法庭应诉。对方请了律师,我们的英语又不流利,结果法官判我们败诉,需要赔偿对方五千元。

我们认为法官判的不正确,不服法官的判决,想提起上诉。请问上诉该如何开始?需要请律师吗?还有,如果必须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黄亦川律师解释:

大多数法律行业以外的人,都对上诉有很大的误解。美国州法院一般分为三个阶层。第一层是地方法庭,负责基层的审判。我们平常参与诉讼的案子,都是从地方法庭开始。小型法庭也属于地方法庭,唯一的差别是小型法庭负责的案子,标的必须在8000元以下。如果争议的金额超过8000元,只能由一般的基层法院或巡回法庭来审理。

在参与基层法庭的诉讼后,对于审判的过程有异议,可以向州上诉法院提出申诉。上诉法院之上,还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是一州最权威的司法机构。对于州法律而言,最高法院审理后,就是最终的结果。由于最高法庭地位崇高,有关本州法律的审判与诉讼,绝大多数在第二阶层的上诉法院就已定案。极其少数的案子才能够在上诉法院判决后,还被最高法庭接纳审理。

经常有客户在地方法院判决败诉后,希望提出上诉。上诉法院程序的复杂程度与一般基层法院不可相提并论,与小型法庭的差异更是有天壤之别。如果诉讼的标的不够大,往往连最基本的律师费都无法承担。譬如说,四、五位数左右的诉讼标的,现实上是很难提出上诉的。因为上诉法院对于诉状的要求很高,律师要花费许多的时间精力来搜集资料,撰写文书。所以并不是所有律师都愿意或者有能力来接受上诉法院的案子。

另外一个最通俗的误区是,许多人认为只要对诉讼的结果不满意,就可以提出上诉,这是不正确的。对于判决不满意,并非上诉的理由。想提出上诉,必须能够指出基层法官在审理与判决时,犯了什么错误。如果法官完全依照法律,做出他独立的判决,纵使结果不如人意,也不构成上诉的理由与依据。

当然,每件个案都有其特殊的背景与不同的细节。请读者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与顾问,对提出上诉的胜算以及费用有深入的了解后,再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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