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装修商的纠纷

作者: admin2
2018年08月03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去年底我雇了一位朋友介绍的华人装修公司,准备把老旧的房子彻底改造一番。与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谈了后,对他印象很好。价格谈妥后,就决定全权交给对方施工。由于对对方的信任,我们只有口头上的协议,没有请律师做详细的书面合同。

装修刚开始,一切顺利。 我也就放心地付给他施工费和材料费。渐渐的施工进度慢了下来,质量也让我非常不满意,双方闹得不太愉快。有一天对方要求我将尾款全数付清,他才会继续施工。我们不同意,对方就告诉我们,限时再不付款,他就会到县政府去申请对我们房子的留置权。他有留置权后,我们房子就卖不掉了。

请问什么是留置权?装修商真的可以这么容易不经过法院,就申请到对我们房子的留置权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留置权就是英文所谓的LIEN。 留置权是一种告诉大家你欠对方钱的通知。留置权是公开的记录,一般都在县或州政府存档,谁都可以查得到。它的应用不限于不动产,债权人对于汽车、游艇、办公设备等等都可以申请留置权。

任何财产名下有了留置权,就很难买卖。没有人愿意去买有留置权的房子或商品。留置权的申请简单而且便宜,想要消除留置权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除非你与债权人理清你们之间的债务纠纷。

大家要注意,装修商要在你的不动产上申请一个留置权,将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困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想要预防与装修商之间的纠纷,而导致留置权的麻烦,最好的办法是事先请律师拟定详细的书面装修合同。合同里面写清楚需要装修的项目、使用的材料、施工的期限以及工程材料的费用等。

如果一旦装修商对不动产申请了无中生有的留置权,当然没有人愿意付自己没有欠的钱。这时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向法院提出取消留置权的诉讼。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就算去了法院,公说公有理,还是不容易解决,不但花钱而且进出法院,浪费时间。

我们无法阻止装修商申请留置权。可是如果有完备的书面施工合同,那么对于无理的留置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就容易多了。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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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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