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车应注意的事项

作者: admin2
2017年09月01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是从国内来印第安纳大学的访问学者,为期两年,还可以视经费状况再延期数年不定。我来美后发现在美国生活没有汽车是不行的,所以决定买车代步。因为我留美的时间短而且不确定,买车到时回国又要卖车,太麻烦而且不划算。有朋友劝我长期租车,在回国前将车还给车行就行了。请问长期租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黄亦川律师回答:

读者问题中所提到的长期租车与我们平常出去旅游,一两天到一周的短期租车是不一样的。长期租车是承租人与车行的一种合同行为,通常为期最短一年,三四年也是很常见的。承租人在开始时和买车没有两样,先选好自己喜好的车型与颜色款式,然后与车行协商承租的年限以及租金。一般月租金自然要比买车贷款所需付的月费来的低,因为你至终没有对于汽车的所有权,你所拥有的只是汽车的使用权。

承租期间,你必须自行负责汽车的维修与保养,并且还要自己买汽车保险。等到承租期满,你将汽车还给车行。还有一种长期租车的方式是在租约期满时,承租人有选择将汽车买断的权利。譬如说,你在租车期满后,对此车非常满意,想保留下来继续使用,这时你就可以付给车行一笔事先就已经商议决定的固定费用,获得此汽车的所有权。 长期租车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大致列举如下:

  1. 注意租车合同中有没有对于里程的限制。譬如说,一年限开多少英里,如果超出了规定的里程,需要多付的额外费用是很可观的。
  2. 如果承租人有可能需要在汽车承租年限没有到期前提前回国,要注意合同中有关提前返还汽车的罚款数额。
  3. 相反的来说,如果承租人有可能需要延期回国,在协商时就要加上一项允许承租人延长租约的条款。
  4. 经常车行会在你还车时声称汽车的损耗程度超过了一般正常使用下的损耗标准,而要求你另外加付额外损耗罚款。这时就有理也说不清了,所以最好一开始就在合同中规定此类罚款的上限。

这种租车方式的确特别适合来美国短期居留的同胞。不但费用较买车要低的多,而且也不必在回国前夕还要忙着卖车。关键是在租车协商合同时,务必要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与细节。不要只关注月租费与租赁年限而忽略了其他同样重要的条款。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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