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余失独父母进京申请补偿: 计生风险不该我们承担

作者: admin
2014年05月02日

4月21日下午,位于门头沟区的一宾馆内,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失独父母,正操着不同的方言讨论行程。
他们都已年过半百。因为平时都靠QQ群联系,相互以网名相称。
算上这次,这些失独者已四次集体进京,对于失独母亲笛妈来说,是第七次。2012年6月5日,笛妈和其他2431名失独父母联名向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
申请中提出,对失去独生子女这个唯一赡养人的家庭,要给予国家补偿。笛妈强调说,他们的牺牲不能被忽视。申请中要求的补偿数额应参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以全国平均寿命减掉孩子的成活年龄为计算方法。”
记者查询当年报道发现,在经历了两天一夜的等待后,笛妈等五名父母代表与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进行了一次不公开座谈。计生委承诺,三四个月内研究出一个“制度框架”。
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内,“每次都说不久就会出台具体的一揽子补偿、扶助、医疗、养老措施和文件,或者是以机构调整为由不给回复。”笛妈告诉记者,一次又一次的无果和等待,使得有些失独父母慢慢变得绝望,最终选择离开了这个维权的群体。
“计生的风险不该由我们来承担”
失独父母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中年失子后,如今50岁以上的他们很难再生养孩子。
现在,第一批失独父母甚至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已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问题。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大部分为退休金和养老金,还有的依靠社会救济。
“作为一个公民我当初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响应了国家的计生政策,但现在我们失去了自己唯一的赡养人,这个风险不应该由我们自己来承担。”笛妈说,当初在尽义务的时候,谁也没有去和政府、国家签风险协议,所以这个风险不应由公民来担,“断子绝孙、精神痛苦、老无所依这些我都承担了,可是我没这义务。”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中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为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笛妈觉得没有任何公民权益保障制度,等于全国那么多独生子女家庭在独生子女政策风险面前,都是裸露和无助的。
对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处宋处长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就失独者提出的补偿,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以后是否完善,还需由具体部门进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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