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移民局的“90天规定”?

作者: admin2
2020年11月06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以旅游签证来美国,几个月后认识了一位美国公民男士。我们虽然语言有些障碍,不过在翻译机的协助下,交往的不错。没有多久,我们就去法院登记结婚,并开始着手筹备我婚姻绿卡的申请事宜。

在决定聘请律师的同时,有朋友告诉我,美国移民局有一个30/60天规定,限制外国人以旅游签证进入美国后,意图更改身份而申请绿卡的时机。也有朋友告诉我,其实现在已经改为90天规定。我很紧张,也糊涂了,请问什么是30/60天规定?什么又是90天规定?

黄亦川律师解释:

在2017年9月之前,美国移民局采纳一项“30/60天规定”。意思是,凡是外国人以任何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30天内,向移民局申请更改身份,移民局就会认定申请人原始进入美国的动机不纯,有说谎嫌疑。因此更改身份的申请,很可能被直接拒绝。

如果在进入美国30到60天内意图申请更改身份,不会成为断然拒绝的原因,可是会被列为可疑行为,需要正当的理由来说服移民局,方有可能获得批准。

来美国60天以上再申请更改身份,情况稍微好些。

在2017年9月之后,移民局取消了30/60天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更严格的“90天规定”,意思是,外国人在入境美国90内,任何更改身份的移民申请,移民局都会认定其动机不实,原始签证申请时有隐瞒的嫌疑。除非申请人能够提出非常正当有说服力的理由,移民局一般会拒绝申请。

另外,不单单是在90天内申请更改身份会有问题,只要在90天内非法打工或非法入学,都会受到90天规定的制约,因而带来麻烦。所以读者请尽快咨询自己的律师,在申请婚姻绿卡前,研究看看有没有违反了移民局的90天规定。

当然,所谓的90天规定也有例外。譬如说一些允许有非移民与移民双重倾向的H、L以及O等类签证,签证持有人可以在90天内合法申请更改身份。

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0 评论

发表评论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 Widget Area

    This is widget area, add your widget here from your widget on appereance on your admin pa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