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回国了,却惹来了官司
黄亦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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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曾经在美国留学,三年前毕业后回国服务。今年有机会回来美国工作,到了美国,正常地申请驾照与开启银行账户。没想到在办理这些事情的同时,发现我是一个民事诉讼的被告,法院已经判决我败诉,需要赔偿数万美元。我因为诉讼期间人在中国,没有收到任何法庭的传票,自然就没有按时出庭。 没想到在我没有被通知到的情况下,原告还是成功地要求法官对我做出缺席判决,法院同意原告所有索赔要求。
咨询律师后才知道是因为我在回中国之前不久,发生了一个车祸。车祸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理赔自己的客户后,认定错在我,对我提出索赔。我当时拿到的警察报告完全没有说是我的错,我以为没事,就回国了。现在法院定案,原告保险公司到处找我执行判决内容。请问我应该如何平反这件冤案? 另外美国法院的胜诉原告,可以来中国要求中国法院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美国民事诉讼,原告经过法院,必须要用各种方法来通知被告,让被告有机会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院基于公平原则,不会轻易因为被告没有出庭而断然做出缺席判决,判定被告无条件败诉。原告必须向法院证明,自己已经用各种合理的手段来通知被告。如果一直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明明收到传票却有意规避出庭,法院终究会判决被告因为缺席而败诉。
不了解你个人的情况,原告到底用了什么方法来通知你。你在诉讼开始时已经回国,还是你仍在美国但没有注意到法院发来的传票?如果诉讼期间人还在美国,而法院的传票的确送达你的住址,那样你没有按时出庭,法官很可能就会判定是你的责任。
如果原告发现被告债务人在国内有资产,理论上可以将美国法院的有利判决经过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证,拿回国内法院要求执行。可是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国内当地法官会不会同意执行外国法院对本地人民不利的判决,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你已经败诉确定,而人又回到美国,在美国工作,如果觉得自己冤枉,不愿意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一定要尽快咨询自己的律师,寻求解决的办法。要注意,翻案、上诉等判决后补救法律程序都有时间的限制。 时机一过,就难以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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