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家属申请绿卡

作者: admin2
2019年03月23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去年成功申请到了工作绿卡,我的太太与孩子在国内忧郁工作与学校的种种原因,没有和我一同申请绿卡。现在他们的工作与学校问题都已经解决,想着手申请绿卡来美国和我团聚。请问他们需要从新申请吗?需要排期吗?还是有其他更快速简单的途径?

 

黄亦川律师回答:

对于那些家属也可以一并受惠的移民项目,主要申请人通过后,如果其家属身在美国,下一步是直接把身份转换为绿卡。如果人在中国,就必须经过美国外交部与驻中国美国领事馆的繁琐程序,一步步地申请签证,来到美国拿绿卡。

有时因为个人家庭因素,主要申请人决定先单独申请绿卡,其他家人暂时不申请。移民局针对此特殊家庭问题,特别网开一面,允许家人日后再申请绿卡,并且不放弃主申请人的排期优先顺序。这就是所谓的跟随团聚(FOLLOW TO JOIN)。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提出从新开启自己早先获得通过全家绿卡申请的要求,同时还必须证明亲属关系。切记随行子女不能超过21岁。主要申请人还必须证明亲属关系在自己拿到绿卡前就已经建立了。已婚的子女不能享受此跟随团聚的福利。

在审核通过后,如果家属都在国外,移民局会把档案转到家属所在国的美国领事馆,展开一系列的绿卡签证申请程序。如果家属已经合法在美国境内,那么家属可以经由更改身份的手续,在美国直接拿到绿卡。

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家属等待申请期间,婚姻状态改变,或者是有新生子女、收养子女,都会造成跟随团聚的问题。请读者在决定这么做之前,务必咨询自己合格的律师与顾问,避免一时疏忽,导致家人无法顺利团聚的后果。

 

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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