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东的烦恼有多少?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来美国后,看到美国房地产价格与国内比相对便宜许多,就陆陆续续买了一些房产,做起出租的业务。房东看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可是头痛。总是有房客拖欠房租,不遵守租屋的规定,破坏内部设施,给我们带来许多麻烦。我们开始做房东以来,进出法院与租户打官司,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不但浪费时间精力,效果也不佳。
以前我们为了省钱,去法院都没有聘请律师,我们的英文勉强凑合。前些时候,在会计师的建议下,我们成立了公司来经营租房业务。不料在成立公司之后,再次去法院诉讼房客时,却被法官送出门,让我们聘请律师才能继续诉讼。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另外,与租客诉讼,有什么注意的事项与建议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的确不少中国同胞看到美国房地产的价格合理,跃跃欲试想做地主房东。然而房东的麻烦与辛苦,往往不是他们所能想象的。请不付房租或者不遵守规定的房客搬家,一般都是由小型法庭受理。小型法庭是政府针对争议数目比较小的纠纷而设立的地区性法庭。个人可以在稍微非正式的气氛下,不必聘用律师而直接提出诉讼。每个地区的小型法庭都有它的特点,标的也不尽相同。以印第安纳波利斯的马里昂郡(Marion County)小型法庭为例,其特点如下:
1.诉讼标的必须在8,000.00元以下。如果标的高于8,000.00元,你也可以在小型法庭提出诉讼,如果胜诉,最多只可以得到8,000.00元的赔偿。换句话说,就是你放弃了超过8,000.00元的部分。
2.个人可以直接向法庭提交诉讼,不必经由律师代理。当然,如果你成立公司,那就必须聘请律师代理出庭。
3.诉讼的范围包括合同纠纷,人身或财产的伤害赔偿,以及房东与房客的纠纷以及索还财产等。
4.马里昂郡有好几个小型法庭,你可以任选一个提出诉讼。
读者的案子属于房东房客纠纷,一般也都是由小型法庭受理。第一步是开庭,请求法官裁决房客拖欠房租属实,在协商无效之后,下令房客限时搬家。如果违约房客在限时内拒不搬家,可以请警察强制执行。下一步就是赔偿听证会。房东将违约房客造成的损失清单提交法官审核。在法官判定损失数额正确,做出判决后,还没有结束。房东还得出庭要求法官强制执行债务偿还。这样可以看出来,在美国做房东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对于原本就有全职工作的同胞,更是一个不轻的负担。可以考虑聘请地产公司专业管理,当然需要付服务费,可是权衡轻重,可能还是值得的。
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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