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的问题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的夫人不幸因病过世,由于事发突然,她和我都没有写遗嘱。现在发生了财产继承的问题。我本来以为夫妻之间,如果一方离世,不论有无遗嘱,双方的共同财产都会自动过户到另一方。在咨询朋友与律师后,才知道没有遗嘱的继承,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法律有很详细的规定,而且还要经过法院立案,由法官指定遗产处理人,来决定最终财产的分配。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遗产的继承问题?
黄亦川律师回答:
夫妻一方不幸突然过世,纵使有遗嘱,在执行财产分配时,还是要经过当地遗嘱认证法院(Probate Court)做遗嘱认证的手续。不同的州与地方都可能有不同的遗嘱认证规定与程序。遗嘱由法官审核有效后,发出法庭命令方可执行。例外是,有一些财产是不受遗嘱认证的管制的,譬如说人寿保险的收益就可能属于其中之一。
有人以为不写遗嘱,就不需要经过法院遗嘱认证,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如果没有遗嘱,法院会指定一位代表来负责公平分配财产,几乎等于是由法院来替过世的人写遗嘱。如此往往带来不必要的争议,需要的费用与时间反而更多。
印第安纳州法律对于没有遗嘱的财产分配,有详细的规定。以下列举一些仅供读者参考:
1、如果有孩子,配偶得到财产的一半。
2、如果没有孩子,可是过世一方有父母在世,配偶得到财产的四分之三。
3、如果没有孩子,过世一方父母都不在了,配偶得到全数财产。
4、如果是二婚,双方没有亲生子女,过世一方与前任配偶有孩子,二婚未亡人还是能得到个人遗产的二分之一。至于不动产的分配,有不同的规定。不动产产权在所有人过世后,直接转移到过世人与前配偶的子女名下。 现任未亡人只能得到相当于四分之一的不动产价值。
没有遗嘱的财产继承,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对于二婚的未亡人,再加上有过世配偶以前婚姻的子女,财产分配的争议,几乎无法避免。双方聘请律师,对簿公堂,是很不愉快的。如果读者身处其境,务必咨询对遗产处理有经验的律师,商议对策,妥善处理。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