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放学后单独在家,父母面临法律责任

作者: admin2
2017年12月08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夫妻两人经营一个小生意,每天从早忙到晚都不在家里。 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小女儿,在附近的公立小学读书。我们每天早上送她上校车去学校后就出门了,下午放学后她搭乘校车到我们居住的公寓门口,就用我们给她的钥匙自己开门回家,家里没有别人。

我们有时候会回家接她来我们的店里。如果实在太忙走不开,她也能够自己一个人等到我们晚上回家。这样子已经有两年了,一直也没有出问题。不料昨天有政府福利部门的人员在警察陪同下来到了我们的公寓将女儿带走了,告诉我们她暂时被托养在监护人家。理由是他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我们没有尽到父母照顾幼儿的责任,女儿的身心都受到了危害,传令让我们按期出席法院听证会。

我们女儿聪明伶俐,自己一向都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政府官员会把她带走。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住在哪里,过得好不好。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黄亦川律师回答:

由于美国许多夫妻双方都需要工作,将幼儿单独留在家里的机会越来越多,美国政府也很关注父母将幼儿自己一个人留在家里的问题,各州及地方政府都设法在学校设立一些放学后的幼儿照管活动,将幼儿放学后留在学校一两个小时,勉强能够缓解一些家庭的困难。可是有些行业工作到很晚,这些活动无济于事。只好不得已将幼儿一个人留在家里。

这种安排如果被政府幼儿福利机构发现了,就成了大问题。 首先小孩可能被带走,然后父母还会被调查;如果情节较严重,还可能被起诉。父母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抱着侥幸不会被发现的心理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学校老师都会问学生这些问题。

本州政府并没有严格规定幼儿在几岁以下一定不能一个人在家。这个问题是由个案来决定的。 如果小孩一个人回到家后,没有吃的,没有暖气,也没有电话可以与父母或其他成年的监护人立即取得联系,政府幼儿福利机构发现后是不会坐视的。

父母如果为了谋生,实在没有办法要让幼儿放学后一个人待在家里,至少要做到下列几件事情:替幼儿安排好食物饮料;给幼儿一个能够联系家人的电话,并教幼儿如何拨号;告诉幼儿如果发生紧急状况应该如何应对;事先与一位可靠并在家的邻居联系好,让幼儿有一个可以去的安全场所;或者在经济许可的前提下聘请放学后的保姆。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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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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