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去年我好不容易通过了公民考试,成为了美国公民,也注册了选民投票。前些日子,我收到了一张法院寄来的卡片,看不懂内容,心理很害怕,问了英语好的朋友,才知道是被抽签进入了陪审员选拔名单,有可能要参加法院的审判工作。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英语不好,真得能够担任审判工作吗?另外我是替人打工的,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听说如果担任陪审工作,整天都得待在法院,工作肯定是泡汤了。能够不去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美国的司法制度允许刑事案件的被告或者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选择由陪审团来裁定结果。陪审团通常由十二位当地百姓组成。陪审团的成员选择方式是由法院工作人员,从当地有投票权并登记有案的选民名册当中,用电脑抽出一些名单,发出通知,让他们定期去法院报到。一般的流程如下:
1.收到通知后,在十四天内必须打指定的电话,电话录音会以问答的方式来判定你有没有担任陪审员的资格。譬如说你是不是美国公民以及有没有无法参加审判的残疾等等。
2.如果问答后判定你符合条件,你必须在通知报到的前晚再拨通指定的电话,电话录音会告诉你是否明天一大早要去法院报到参加陪审员的甄选工作。如果不需要,还得继续打一个星期。
3.报到当日,上午八点就得上法院报到。每天都有上百人被抽中参加陪审员的选拔,整个程序至少需要半天的时间,才会知道自己有没有被选中,所以不要有很快就能完事的心态。被选中就可能有好几天不能工作了。审判期间,法院不管吃住,只是每天付给陪审员四十元车马费。
经常有同胞说,我告诉法官我不懂英语不就没事了。问题是,你通过了公民考试而顺利的成为美国公民,有投票的权利同时也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法官通常会问你来美国几年了。如果来了许久而又顺利的通过了公民的英语测试,再想用不懂英语为理由而逃避担任陪审员的义务,法官是不会通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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