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法律问题

作者: admin2
2015年04月17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一位国内朋友的孩子来美国念高中,现在住在我家里由我照顾,学校的记录里我也是合法的监护人。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希望我能够正式领养他们的孩子。请问这种安排可能吗?如果领养成功,孩子能够成为美国公民或者申请美国绿卡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领养外国孩子一般是针对婴儿而言。中国每年有许多孤儿被外国人从孤儿院中领养。美国移民局对于领养外国孩子有详细的规定。凡是在国外已经被领养父母亲自办妥领养手续的,会发给 IR-3签证。有些情况下,领养父母不能亲自见到被领养的孩子,孩子仍然可以经由IR-4签证先来到美国,在美国完成领养手续。

美国公民领养美国孩子都已经是一件很繁琐、费钱耗时的工作,领养外国的孩子那更不用说了。中国政府规定外国领养必须经由国内的孤儿院来办理,而且只接受那些获得中国政府授权的外国领养服务公司所中介的领养申请。领养孤儿不是由领养父母自己选择孤儿,而是由中介公司提供孤儿的照片以及个人资料,在没有见面之前就得先做出要领养的承诺。

纵使是领养外国孩子,美国当地政府还是要介入。在前往中国与被领养的孤儿见面前,美国当地的儿童福利机构已经开始作业,对收养父母的家庭进行评估,确认收养父母一切正常,没有不良动机,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后,才会发给核准领养文件。下一步才是安排前往中国领养孤儿。

对于年级稍大的孩子,领养起来难度又更为加大。尤其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都还健在,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譬如说孩子受到父母的虐待,需要脱离父母接受领养家庭的保护等等。

一旦克服万难,完成了领养手续,如果领养父母是美国公民,只要孩子在18岁以下,就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资格。 对于超过18岁的孩子,只能先获得绿卡,以后得自行申请入籍公民。

 

附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特定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切记个别咨询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与读者之间并不存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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