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年试点以房养老解决养老金短缺问题

作者: admin
2013年09月20日

将“养老问题”分解到多部委
中国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两个亿;2025年,这个数字会突破3亿。“如何养老”是每一个普通中国人都要思考和担心的问题。
《意见》将“如何养老”问题分解到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要求新建居民小区按人均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医药结合,社区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要求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公办养老院必须先保障失能、失智、高龄或“三无”、低收入老人入住。
无论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去住养老院,针对普通群众最关注的“靠什么养老”问题,《意见》称,“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同时,要求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曾有试点不成功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称“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前几年,“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
此次,国务院《意见》首提发展“以房养老”试点,意味着国外已很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将有规划地在国内规范发展;“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有望于明年一季度拿出。
简介: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指房屋产权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在评估老人年龄、房价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固定养老金,房主仍可居住。也有些地方,“以房养老”通过“租房置换”进行,即公司将原房出租,老人入住养老中心,租金用于抵扣老人所需费用,房屋产权不变更。
医疗机构“入驻”养老机构
《意见》提出,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新建社区须配建养老设施
《意见》提出,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意见》明确,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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