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贝贝自杀案开庭前再次引发讨论

作者: admin
2013年01月25日

2013年1月22日,印第安纳大学Robert H. McKinney法学院女权法律协会对于帅贝贝案件组织了一次讨论会,期间请到了帅贝贝的律师琳达(Linda Pence)、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卫生健康法教授David Orentlicher、印第安纳州宗教联合协会(Indiana Religious Coalition)副主席 Sue Ellen Braunlin,印第安纳州卫生评估和隐私权保护协会(Indiana Health Access and PrivacyAlliance)副主席。他们分别从诉讼、健康法、宗教和妇女保护方面阐述了对帅贝贝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帅贝贝,来自上海的移民,2011年因与男友关系破裂吞服老鼠药自杀,但那时她已怀有33周身孕。帅贝贝随后获救,但腹中胎儿却在剖腹产出生三天后死亡。警方随即逮捕了帅贝贝,印第安纳州检方以谋杀和杀害胎儿罪将其起诉。检方认为,本案的重点不是“自杀”,
而在于被告夺去了另一条生命的事实。因为她要杀掉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未出生的孩子。
帅贝贝在被关押14个月后获得保释,并表示将否认所有指控。她拒绝了检方提出的承认轻罪换取免除重罪的协议,这份这份协议建议她承认杀害胎儿罪名(最长20年监禁),以换取检方撤销谋杀罪名。如果谋杀罪名成立,帅贝贝要面临45年到65年的监禁。
帅贝贝的案件,不仅仅在印第安纳法律史上是很重要的一笔,在全美乃至整个国际社会都引起了极大关注。这个案件的指控将会打开美国司法史的一个先河,如果帅贝贝被判有罪,形成的判例法将让其他女性以后也会陷入同样的司法问题中,即孕妇怀孕期间意外导致胎儿死亡都会被当作罪案来处理。
帅贝贝案件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学界、法律学界和医学界专家的高度讨论,因为案件本身牵扯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涉及到胎儿是不是独立个体等伦理问题。
在本次讨论会上,四位专家以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通过他们的阐述可以表明他们都是支持帅贝贝无罪的。他们认为如果自杀需要被定罪,那是不是以后每一个自杀的人都要一定确定自己自杀成功,否则还要面临被控告谋杀的危险?
在讨论会结束后,本案件当事人帅贝贝跟本报记者进行了简短的交流。
该案将于4月22日在印第安纳开庭,历时1年多的案件届时将尘埃落定。
下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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