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立法要高官公開個人財產

作者: admin
2012年11月30日

越南继续推进国内改革
继制定法律赋予国会成员对越南领导人进行信任投票之后,越南继续订立法规扩大国会对官员的监督。近日,越南国会以94.98%的赞成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该法律要求公开化越南高级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表。
据越南媒体报道称,11月23日,会期达一个月之久的越南第13届国会第4次会议落下帷幕,反腐败、监督政府与制定措施改善民生成为本届国会的焦点议题。
限制官员个人财产增加
由于越南政府此前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贪污贿赂公约》,并在国会得以批准,该国相关法律必须通过修订与公约精神相符。为此,最新通过的《反腐败法(修正案)》要求公开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表的条款。
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与此同时,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应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这部法律还对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财产的各类义务加以规定,越南国会指定政府负责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的财产定价、申报人的权力与责任、申报手续与程序等的具体规定。
推出措施建保障房
与此同时,聚焦改善民生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议题成为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
越南国会代表在本次会议上向越南建设部部长提出质询,要求解决房地产的冻结状况、处理休耕、调整房地产结构、平衡房地产供求及处理坏账。除了解冻房地产市场以外,国会还要求越南建设部推出解决社会保障性住房问题的相关措施,并确保从现在到2013年底房地产呈现出积极转变。
此外,国会还要求越南建设部增强监察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严格解决工业、农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中的贪污、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尽快拟定《城市管理法》草案并呈递国会审查。
修宪由人民提意见
在这次会议中,越南国会代表还通过《组织征集人民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决议。据此,从2013年1月2日到3月31日,越南将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目的是发挥越南人民“当家做主”权,同时创造越南人民在立宪工作中的共识,并让《宪法》“体现出越南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越南国会还以90.16%赞成票通过了“关于继续试点展开执达吏制度的决议”。“执达吏”或称“承发吏”,类似于中国人民法院的执行庭,目的是提高越南的司法机关的执行效力。越南国会指定政府直接负责管理到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中央直辖市和一些省份试点落实执达吏制度的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 评价与总结并向国会于2015年底召开的会议作报告。
此外,越南国会还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根据这项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月收入400万越南盾提升至900万越南盾。越南国会认为,这一调整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但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会得到越南民众的拥护。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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