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禁穆令”被停看美国的司法独立

作者: admin2
2017年04月14日

凌渝郎教授

作为对竞选口号——“让美国再次强大”的兑现,川普总统利用宪法赋予总统的特权,发布了一连串的行政命令。许多川普的支持者们为此呐喊高呼,相信新的总统会心想事成。但现实并非如此。2017年2月9日,川普恢复“禁穆令”的要求被联邦上诉法院驳回。新政府辩称联邦法院无权裁定总统的行为。川普的支持者们不仅支持官方的意见,而且呼吁让总统自行其是。显然,这样是不对的。

自从川普上台一来,应接不暇的政治大戏不仅让许多美国人感到困惑不安,而且也让国际政治扑朔迷离,同时也让人们对新任政府的智慧产生诸多疑问。美国的国父们在起草宪法时,将三权分立原则作为建国的基础,即:立法机关(国会)制定法律,行政部门(总统)执行法律,司法部门(最高法院)解释法律。通过制衡机制,没有哪一个部门可以凌驾于另一部门之上。因此,我们得以享有宪法保障的自由。让一个合众国变得更美好,不是让美国变得更强大,而应该是确保这个国家的人民的自由得到保障。

美国建国之初,立法和行政部门非常强大,司法部门则薄弱很多。没有司法的独立,个人的自由就无从保障。为了纠正这一现象,在马伯利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5 U.S. 137 (1803))案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原则。该原则授予司法部门对其他两职能部门的审查权,同时裁定他们的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司法审查”确保了宪法至上,并且给予了司法部门对法律的解释权。如果一部法律是合乎宪法的,则该法将由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如果违宪,该法就会被驳回,当然也就不能被执行——这是宪政的支柱。所有美国人都受宪法的约束。

这里就有了争议。川普政府认为法院无权审查总统的行政命令——请注意,总统的行政命令与国会制定的法律享有同等效力,它们也是司法审查的对象。川普政府更进一步声称,涉及到国家安全时,总统有权暂停任何外国人的入境,而且该权不受审查;根据情报机构收集的各类信息,总统知道什么决定是对国家最好的。最高法院同样驳回了政府的上述观点,裁定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的说辞。对此,川普总统发推文称:“我们国家的安全受到危险。咱们法院见!”但讽刺的是,该案件已经到达法院,而且做出这个裁决的正是法院啊!尽管如此,川普总统并没有对联邦法院的裁决进行上诉。

司法独立是美国宪政的基石,这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宪法赋予政府权力,但同时也制约政府的权力,上述三职能部门没有哪一个是享受绝对的权力的。也因此,司法独立有助于保证法治而非人治。记住,在君主制(或独裁统治)中,国王可以永远是对的。但幸运的是,在我们的政治体系(宪政)中,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为美国人,我们需要知道的另一件事是,川普总统是由大多数人(至少在选举团方面)选举出来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在民主政治中,大多数人原则是唯一合理且可行的决策方式。但我们也必须明白,大多数人并不总是代表正确。民主接受大多数人原则的同时,也要确保少数派的权利得到保障(这是宪法的规定)。法国杰出哲学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大多数的暴政”中指出,权利分离与制衡原则让大多数很难得到绝对的权利,从而保障少数派能够得到基本保护。他的这个观点也正好支持了美国的现有体系。

作为一名已退休的美国宪法法学教授,笔者不得不说,美国第九巡回法院驳回川普总统“禁穆令”的裁定,对我们的宪政民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尽管这个决定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受欢迎,但他们确实干得漂亮!

(凌渝郎教授:印第安纳富兰克林居民,国际政治专家,已退休法学教授。原文为英文,本报编辑翻译整理。)

类别: 标题, 观点&来信 | RSS 2.0 | 评论 |

0 评论

发表评论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 Widget Area

    This is widget area, add your widget here from your widget on appereance on your admin pa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