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出庭传票被判决

作者: admin2
2016年02月20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在美国南部某州设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专门从事中美贸易。我们同时在美国其他一些城市,也聘用了公司联络代理人员,负责当地的业务。前些天我们公司意外收到了由一位原告个人转发过来的一份印第安纳州某地方法院的判决书,责令我们公司赔偿原告将近一万元。

公司的老板吓了一跳。原告这个人是我们曾经在印第安纳州聘用过的一位联络代理人,我们和他早已经没有业务关系,不知道与他有任何纠纷,也更不知道被他诉讼这回事。调查后才发现,原告在对我们公司提出诉讼时,将我们老板多年前住过的一个地址,向法院提供为我们公司的现有联络地址。法院的挂号信通知出庭传票,根据原告的陈诉,自然就发到了那里。该地址的现住户,不知道为什么就签收了。法院判定挂号信已经寄达被告,就在开庭当日,对我们公司做出了缺席判决,判定我们败诉。我们公司不但要赔偿原告要求的全部金额,还必须付法庭费以及原告的律师费。

我们根本不知道被诉讼这回事,自然就没有按时出庭。请问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这件冤案?

 

黄亦川律师回答:

如果事实的经过确如读者所云,这倒真是一件令人难解的事情。正式注册的公司,在当地州政府都会登记有案,必须提供详细的联系地址与电话。原告聘请了律师,律师最基本的工作就是上电脑查查被告公司的联系地址,一般不会盲目地根据原告客户所提供的一个地址,就径行向法院提出诉讼。因为任何诉讼,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要通知被告,让被告知道诉讼的事实与开庭的时间,才能够按时出庭为自己辩护。一旦法官认为被告没有接到通知,或是通知的方式不够完善,他是不会对案件的是非做出判决的。

目前既然有人签收了法院的传票,法官认定被告已经收到通知也是无可厚非的。在法官对被告做出了缺席判决后,原告很快就可以根据判决书来向你们公司执行索赔。你们身为败诉的被告,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指派贵公司的顾问律师,向法院申诉你们公司其实并没有收到法院开庭传票的事实,请求法官取消缺席判决,从新开庭审理。要注意的是,想要求任何法官取消他自己已经做出的判决,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还是尽快和自己的律师坐下来,商议应对之策吧。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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