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签证(一)

作者: admin
2013年03月08日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大家好!
上期提到递交工作签证(H1B)的4月1日即将到来并简单介绍了申请的4个步骤,这一期继续和大家具体的聊聊工作签证的相关知识。大家知道工作签证从4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批准后是在当年的10月1日才正式生效,于是很多现在是实习身份(OPT)的同学会遇到身份如何延续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
1、OPT在4月1日和10月1日之间过期
2、OPT在4月1日之前过期
首先在这里建议还没有毕业的同学们,正确让OPT在4月1日和10月1日之间过期(即在可操作的前提下尽量不在冬季毕业),因为这样的话,工作签证一旦被批准,合法打工的身份就可以被自动延续到10月1日了,省去了很多烦恼。
举个例子,A同学的OPT在8月1日过期,他的H1B申请在4月1日递交并于9月1日被批准,他的OPT会自动延续到10月1日,所以他不需要等到10月1日才开始为雇主工作,而且在OPT过期之后(8月1日)和H1B申请批准之前(9月1日)他依旧是合法做工的。
举另外一个例子,L同学的OPT在8月1过期,他的H1B申请在4月1日递交但到10月1日时还没有被批准,他的OPT也是自动延续到10月1日,但是10月1日之后他就要停止工作了,直到H1B被批准才可以再开始工作。如果OPT在4月1日之前过期,请在OPT过期后的60天(grace period)之间递交H1B,虽然这样的情况下,OPT不再能被自动延续到10月1日,但至少合法身份得以延续,不需要出境等候H1B结果。如果H1B在10月1日之前被批准,也要到等到10月1日才能开始工作。如果H1B在10月1日时还未被批准,要等到H1B被批准后方能开始做工。
比如,A同学的OPT在2月1日过期,他的H1B在4月1日递交申请,所以他的身份依然算合法,H1B在9月1日批准,他10月1日可以开始上班。但是万一A同学的H1B不被批准,他将即时失去合法身份,所以还是建议同学们在OPT过期后有其他非移民签证维持合法身份最为保险。
我在之后的几期专栏里将继续和大家分享工作签证相关内容,有问题的朋友欢迎给我发邮件wong@imwong.com或致电212-226-7011咨询,我之后会挑选一些有意思、有代表性的问题在专栏里登出回复!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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