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移民的另一个途径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全家暑假从台湾来美国印第安纳州旅游探亲,对这里的感觉很好。不但空气新鲜,交通良好,物价合理,住房便宜,最重要的是教育水平高,孩子不受升学压力,能够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因此我们很想来美国长期定居。我们知道有投资移民的项目,可是金额数目太大,门槛太高,那些中介公司套路又多,实在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请问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让我们在美国合法长期居留,让我们的孩子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与健康的教育呢?
黄亦川律师回答:
美国有一种E-2签证,属于工作签证,全家可以长期留在美国生活工作,孩子可以接受公费教育,实质上和绿卡差别不大。如果你们的目的只是在美国居留生活,而不一定要绿卡入籍,E-2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要申请E-2,申请人必须来自E-2条约的签约国。目前中国还不属于签约国之一,可是台湾是签约国之一,台湾的居民可以合法申请E-2签证。E-2投资签证允许在美国有投资并且享有公司的经营权的人长期在美国工作居留。E-2签证需要定期延期,不过没有终止的年限,只要继续符合条件,居留时间可以无限延长,基本是与绿卡没有多大差异。
与正规投资移民不同的是,E-2签证的投资金额没有数目的规定,没有雇佣十名员工的要求,只需要是主要而且有分量的投资。象征性的投资当然是不会被核准的。不单单投资人可以申请E-2签证,投资人还可替相同国籍管理阶层员工申请E-2签证。
如果是成立新的公司,投资数目必须足够公司的创立与营运。具体的数目没有规定,视公司的性质而定。小餐馆投资数目的要求当然不同于大工厂,移民局会针对申请人不同的情况而做出决定。
另外一个E-2签证的优点是,它不排斥签证人有移民倾向。所以申请人在持有E-2签证期间,一旦有其他机会可以申请绿卡,可以在美国直接更改身份,转成绿卡居民。
读者如果只是想在美国居留工作,将来还是要回去,E-2不失为一项投资金额数目相对低、风险小的途径。当然,申请起来不是那么容易,请有兴趣的读者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与顾问,详细了解申请E-2签证的要求。
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