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与离婚有哪些差别?

作者: admin2
2018年07月06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和先生结婚多年,几年前开始夫妻关系不太融洽。考虑了好几次申请离婚,总觉得孩子还小,离婚对孩子总是有不好的影响。也面谈了几位律师,为了财产分配、赡养费以及小孩抚养权的种种问题,一直下不了决心,拖到今天都没有定案。

我们现在虽然住在一起,精神上与离婚没有什么差别,大家都过的不愉快。朋友告诉我,如果还没有下定决心办理离婚手续,又不愿意住在一个屋檐下,可以先行分居。请问分居需要向法院申请吗?手续麻烦吗?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影响?处于分居状态下能够要求分享对方的退休金吗?

 

黄亦川律师回答:

分居属于州家庭法管理,各州都有自己大同小异的规定,如果考虑申请正式法定分居,请务必咨询自己居住地的律师,详细了解本州的分居法令。一般而言,如果夫妻一方搬出去了,就是所谓的分居。如果没有向法院申请法定分居,两人的权利与义务、孩子的抚养权等等头痛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双方不愿意住在一起生活,由于种种原因,还不想进行正式离婚的法律程序,又担心各种权利与义务瓜葛不清,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正式的法定分居。

法定分居必须准备文件,向法院提出申请,内容与离婚类似。法官在审核与听证后,会颁布分居命令,对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分居与正式离婚最主要的差别是,分居双方不能够在分居期间再婚。如果最终决定离婚,可以要求法院将分居申请更改为正式离婚申请。

如果分居期间一方不幸过世,而在分居协议中又没有另外的规定,未亡的一方还保留夫妻财产的继承权。另外健康、人寿保险以及退休金的问题也要注意。如果健保是配偶一方申请的家庭健保,在分居前一定要咨询自己的健保公司,确定法定分居对自己与孩子的家庭健保没有影响。退休金的问题则要向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详细咨询与确认,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求保险公司与工作单位发给自己有关分居后权利义务的书面规定,不要依赖口头的承诺。

分居而不正式离婚,对将来能否领取配偶的社会安全退休金也有影响。 这事关系重大,也请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与会计师。

注: 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务必咨询本人居住地的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黄亦川律师为印第安那州执照律师,与读者之间没有任何律师与客户的代理关系。

This column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ve purposes only and is not intend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act on without consulting independent legal counsel. All material posted on this column does not establish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类别: 法律·移民 | RSS 2.0 | 评论 |

0 评论

发表评论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 Widget Area

    This is widget area, add your widget here from your widget on appereance on your admin pa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