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到法院传票却被判刑

作者: admin2
2016年04月04日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们公司最近收到一封律师信,要求我们立即支付数千元的法院诉讼判决。我们很纳闷,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次的诉讼。委托律师调查后才发现,一位曾经与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在他居住地的法院对我们提起了诉讼。诉讼开庭传票寄去了本公司一位领导多年前住过的公寓房。该公寓的现住户不明就里,糊里糊涂签收了传票的挂号信。法院也没有细查,觉得既然有人签收了法院传票,表示被告已经收到合法的诉讼通告。

诉讼当日,我们在没有收到法院开庭通知的前提下,自然没有出庭应诉。法官就当庭做出了缺席判决,判定我们败诉,不但责令我们赔偿原告要求的所有金额,还必须负担原告的律师费。对方催债催的很紧,还警告我们如果不尽快还钱,将会向法官报告,要求起诉我们藐视法庭的罪状。我们实在很冤枉,请问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黄亦川律师回答:

从读者叙述的经过,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件在地方小型法庭所提出的诉讼。因为正式的市或州法院是不会因为被告第一次开庭没有出席,就直接做出缺席判决的。小型法庭一般是一庭就决定胜负,所以第一次出庭缺席了,被判决败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当然也有比较有耐心的法官,可能会多考虑一些问题,再给缺席方一次机会。

现在既然判决确定,你们身为败诉的被告,有两种选择。第一是赶快聘请律师,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个选择的缺点是上诉的胜败完全没有保障,律师费也是非常可观。还有一个办法是,直接向做出缺席判决的小型法庭,提出取消判决的申请。 理由是因为法院传票寄错了地址,被告没有及时收到诉讼与出庭的通知,才错过了开庭的日期。

法官既然已经做出了缺席判决,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取消自己的决定。所以你们提出取消判决的理由,必须是非常专业、真实而且充分的。法官在审核你们的申请理由后,有可能会撤销他原始的判决。要注意的是,法院的种种程序都有它严格的时限规定,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各种申请,错过了一分钟都不会通融的。请读者务必尽快与自己的律师商量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附注:本法律信箱内容版权属于黄亦川律师,没有黄亦川律师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翻印。本法律移民专栏信箱中提供的只是一般性信息,不同于律师针对特定客户的具体案件咨询所提供的详细法律意见。读者如有特定法律案件需要处理,请切记个别咨询专业律师。本专栏作者与读者之间并不存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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