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移民
黄亦川律师
usalaw@gmail.com
317-289-7748
读者提问:
我今年初回大陆家乡与未婚夫办理了结婚手续,度完蜜月旅行,我一个人回到美国后,立即替我先生向移民局提出了移民绿卡申请。我自认为英语不错,就自己开始了申请手续。由于不太了解申请的规定细节,移民局一再要求我补充材料,经过三次补材料手续后,突然收到了面谈通知。在面谈时,移民官从头到尾都将问题的重心放在我前一次的婚姻上。我现在的婚姻是第二次结婚,我原始的绿卡是以前经由与美国公民结婚而拿到的,结婚两年后又申请到了永久绿卡,没有多久,我与前夫因为个性不合而离婚了。之后通过亲友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先生,我们交往了不到一年就结婚了。
移民官不问我现在的婚姻关系,反而一直问我第一次婚姻的问题,让我非常纳闷。面谈结束几个星期后,我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告诉我他们怀疑我第一次婚姻的真实性,要求我提出证明来支持我第一次不是只为拿到绿卡而与人假结婚。我离婚好几年了,与前夫完全没有联系,手头根本没有什么有关第一次婚姻的资料与文件,让我如何去证明我第一次婚姻的真实性? 我与在大陆的先生都很着急,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黄亦川律师回答:
其实这种案例越来越多。美国移民法令有明文规定,凡是经由婚姻关系拿到绿卡的当事人,如果在取得绿卡五年内离婚而再婚,那么前次得到绿卡的婚姻其真实性就会受到怀疑。必须有强而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拿到绿卡的婚姻是真实的,不是为了获得绿卡而办的假结婚。许多人不知道有这项规定,总觉得只要自己的婚姻的确是真实的,问心无愧,所以不需要任何材料来证明。
移民局在判定你婚姻的真实性时,最重视的是实质上的证据,而不是你信誓旦旦的证词。所以你再深信你婚姻是真实的,对移民官都没有多大的说服力。反之,如果你能够提供许多书面上的证据,来证实你的婚姻的确是因为爱情而不是绿卡,移民官是不会为难你这一次的婚姻的。
目前你能够做的,就是尽力去搜集有力证据,来证明你前次婚姻是真实的。哪些证据有力,那些无用,都需要专业的判断。建议你尽快咨询自己的律师或顾问,好好策划一下答辩的方针。这个问题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不单是目前你在大陆先生的婚姻绿卡申请出了问题,就连你自己原来的绿卡都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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